住宅管理科是学校住房的产权管理部门,在资产管理处的领导下做好下列工作:
一、负责学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,办理住房产权证及配合相关部门办理住房补贴等工作。
二、负责教职工住宅的产权管理工作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户籍、入学、交通补贴等工作。
三、负责学校公有住房的管理、调配工作。
四、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省房委办、省财政厅的联络、协调工作。
五、负责房产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、房改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,住宅数据统计及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。
六、负责办理涉及我校教职工的住房调查、信息审核工作。
七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