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产原值未发生增减的变动
(一)资产在使用单位内部发生变动
1. 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《固定资产管理系统》中进行使用人或存放地点的变更,变更完毕提交资产管理处。
2. 使用人发生变动的需接收人在《固定资产管理卡片》上签字。
(二)资产在使用单位之间发生变动
1. 调出单位打印资产变动单,由资产调出、调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后,送交资产管理处办理调账手续。
2. 双方移交《固定资产管理卡片》并签字。
3.《固定资产变动单》一式三联,分别由资产调出、调入单位和资产管理处留存。
二、资产原值发生增减的变动
(一)资产原值发生变动后,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《固定资产管理系统》中进行价值增减变动,注明变动原因,提交资产管理处。
1. 资产增值变动,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持签字齐全的固定资产购建(修缮)报告、发票、合同书、验收报告、审计报告、采购清单等资料到资产管理处资产审核科办理变动手续。
2. 资产减值变动,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持上级部门批复及评估材料,到资产管理处资产审核科办理变动手续。
(二)资产管理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无误后提交财务处,同时打印《固定资产变动单》。
(三)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持签字齐全的《固定资产变动单》、发票等到财务处办理资产价值增减变动手续。
(四)财务处对各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进行网上确认。
(五)《固定资产变动单》一式三联,分别由使用单位、资产管理处、财务处留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