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院部(科研机构)、各职能部门、各教辅单位:
为全面、准确的掌握学校公用房屋、建筑物的使用情况,根据学校要求,决定对全校公用房屋、建筑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,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调查范围
四个校区范围内,各部门(单位)实际占用的全部房屋、建筑物(含临时建筑),包括:
1、办公室、教研室、教授工作室;
2、资料室、档案室、库房;
3、专家(留学生)宿舍,单身职工宿舍;
4、经营服务用房;
5、其他由本部门(单位)占用的房屋、建筑物。
二、调查时间
各单位数据填报:12月1日—12月7日
三、具体要求
1、各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负责。
2、凡本单位实际使用房屋、建筑物,不论面积大小、用途如何,均需如实填报。
3、按要求认真填写《山东财经大学公用房屋调查表》,经检查无误后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(单位)公章后,于12月7日前送至资产管理处土地与公房管理科(燕山校区办公楼610房间),同时请发送电子版至:sdiesong@163.com
附:山东财经大学公用房屋调查表
资产管理处
2012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