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按照我校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清查工作进度安排,目前正在进行资产清查盘点,各单位要在6月8日前完成并请于6月12日前务必将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清查报告,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单》电子版及纸质版、盘盈盘亏证明材料、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送交至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, 电子版发送至323247384723@qq.com。
另外,财务处、人事处、基建处、资产处、校长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负责附件2中所列有关报表。
附件:1、部分报表格式及填报说明
2、资产清查由有关单位负责的报表
3、单位资产清查报告格式
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6年6月1日
附件1:部分报表格式及填报说明从文件交换中提取,提取码:6529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