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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   
关于上报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
2017年11月08日     (浏览:)

各有关部门、科研人员

  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、教育厅通知要求,2018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现已开始申报。根据山东省财政厅《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》(鲁财采〔2017〕63号)文件精神,凡是采用财政性资金(含财政性资金性质的科研经费)购置的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:

1纳入《集中采购目录》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。

2、《集中采购目录》以外,同一预算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。具体采购限额标准为:货物类50万元,服务类100万元(工程勘察、设计、监理服务为50万元),工程类100万元。

为此,请各有关部门、学院、相关科研经费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根据通知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2018年度政府采购需求,如实进行申报,做到应编尽编,应采尽采。为确保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,请提前做好计划和论证。已上报的采购预算,中途不得随意变更。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需注明。

   对于拟使用部门经费采购的各种货物、工程和服务请填写附表一;对于拟使用科研经费采购的各种货物、工程和服务请填写附表二;对于申请使用行政设备购置费采购的各种办公设备请填写附表三,并注明详细的申请事由。
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及时将该通知告知有关科研人员,以免给科研经费的使用造成不便。所报表格需经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。
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认真填写附表后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本部门的申请表于2017年11月17日17:00前统一交给资产管理处(燕山校区办公楼610房间),并将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: zhaoyong@sdufe.edu.cn,之后不再接受2018年度的采购申请。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沟通和联系,联系人:赵老师,联系电话:88525367(65367)。

   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附件:1、2018年度拟采用部门经费政府采购申请表

22018年度拟采用科研经费政府采购申请表

3、2018年度拟采用行政设备购置费政府采购申请表

 

 

      

  资产管理处

2017年11月8日

 

上一条: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下一条:关于印发《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(2014版)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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